2008年4月7日 星期一

連動債券(續)

上篇 大致介紹出 連動債券的基本款
金融產品日新月異
台灣後續又演變出新的產品(這類型多是不保本)
1.類似私募基金~大家有興趣但是市場買不到的單一新興國家(ex.越南)
2.發行公司與投信配合, 集資後資金部位算是發行公司(外資),可降低台灣投資人佔海外基金投資比例(目前90%以上強制下架)

所以 如果看到連動債首先要把條件看清楚

1.計價幣別(匯率風險)
目前產品多是美金,澳紐幣計價

2.投資年限(發行機構可否提前call回<市場對它不利它就結束交易>)
1年~15年期的都有

3.配息條件(有無限制配息區間)
之前有些反浮動連動債(利率走高就拿不到配息)也讓粉多人資金放入卻拿不到多少利息

4.保本與否
條件式保本就我而言就是不保本(當價格跌破50%,就沒有保本了)國外1日股價沒有漲跌幅限制有突發性利空就粉容易跌50%

5.發行機構穩健性
日前爆發破產風險的貝爾斯登在台灣也有發行連動債

最後才是手續費及保管費的計收方式(蠻大比例隱藏在黑箱中,也拿不回來)

台灣錢淹腳目;但與美國這種金融大國比資金也不足道(看它們的金融打消的次貸金額就可見一般)也有一種說法:好的連動債產品,在美國就被法人機構搶光了,會流到台灣來的,都是比較次級的不然就是同類型產品,在美國已經發行好幾檔,再來台灣募資,只是為其抬轎. 不過,台灣的金融商品本來就有限,金融創新不足,存款利率也低,也就讓連動債有了生存的空間

0 意見:

張貼留言